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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家长参与课后服务

所属分类:时事聚焦    发布时间: 2022-05-2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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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鼓励学校通过设置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聘请家长担任课后服务督导员、组织热心家长参加志愿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不断提升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

在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方面,福建提出,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课后服务要本着审慎从严原则把握,坚决纠正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课后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方面,福建明确,学校要结合优势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持续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2”即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2项基本服务,“N”即科普、文艺、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拓展服务),到2022年秋季开学,全省城区实现“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达80%以上。

在用好各类优质资源方面,福建提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学校需求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或具备相应资质、行为规范的社会组织等参与课后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寒假托管服务。

在师资保障方面,福建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足额发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同时健全激励机制,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通过“调休”“AB岗”“时间银行”等举措,落实弹性工作制,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适当灵活调配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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